如何申請成為不活動公司(Dormant Company)
在香港經營公司,若遇到業務暫停、資金緊縮或策略調整等情況,許多企業會選擇暫停營運。這時候,申請成為「不活動公司」(Dormant Company)是一個合法且有效的方式,能夠節省公司報稅與審計成本,同時保留公司註冊身份。本文將詳細說明不活動公司的定義、申請條件、流程、注意事項與常見誤解,幫助你合法合規地處理公司狀態。
一、什麼是不活動公司?
根據《公司條例》第5條,不活動公司是指在某段期間內沒有任何會計交易的公司。這代表公司在該期間內:
- 沒有收入或支出
- 沒有開設或使用銀行帳戶
- 沒有聘請員工
- 沒有資產或負債
- 沒有應收或應付款項
簡單來說,公司在該期間內完全靜止,沒有任何財務活動。
二、為什麼要申請成為不活動公司?
申請成為不活動公司有以下幾個好處:
- 節省成本:無需提交審計報告與財務報表,節省會計與核數費用。
- 簡化報稅:可豁免提交利得稅報稅表(視乎稅局要求)。
- 保留公司註冊:即使暫停營運,公司仍然合法存在,未來可隨時恢復。
三、申請不活動公司的條件
要成功申請成為不活動公司,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- 公司為私人公司(非上市公司)。
- 在申請前及申請期間沒有任何會計交易。
- 沒有開設或使用銀行帳戶。
- 沒有聘請員工或支付薪金。
- 沒有資產、負債、應收帳或應付款。
若公司曾有任何交易紀錄,即使金額極小,也不符合申請資格。
四、申請流程詳解
以下是申請成為不活動公司的標準流程:
1. 通過特別決議(Special Resolution)
公司股東需召開會議,通過一項特別決議,聲明公司將進入不活動狀態。決議內容應包括:
- 公司名稱與公司編號
- 聲明公司自某日起不再進行任何會計交易
- 確認公司符合不活動條件
2. 提交決議至公司註冊處
將特別決議以書面形式提交至香港公司註冊處(Companies Registry),可透過以下方式遞交:
- 親身遞交
- 郵寄
- 電子方式(透過e-Registry)
公司將自以下兩者中較後的日期起正式成為不活動公司:
- 決議中指定的日期
- 註冊處收到決議的日期
3. 確認不活動狀態生效
一旦註冊處完成登記,公司即正式進入不活動狀態。此後,公司可豁免提交以下文件:
- 周年申報表(Annual Return)
- 財務報表
- 召開股東周年大會
五、不活動公司仍需履行的責任
即使成為不活動公司,仍有部分法定責任必須履行:
- 保留公司架構:必須維持至少一名董事、一名公司秘書與註冊地址。
- 更新商業登記證:每年仍需繳交商業登記費用。
- 不得進行任何會計交易:一旦有交易發生,公司即喪失不活動資格。
六、恢復營運的程序
若公司日後決定恢復營運,必須:
- 召開股東會議,通過一項新特別決議,聲明公司將恢復活動狀態。
- 將該決議提交至公司註冊處。
- 恢復會計記錄與報稅義務。
恢復後,公司需重新提交周年申報表、財務報表與利得稅報稅表。
七、常見誤解與提醒
- 誤解一:零營運就等於不活動公司。實際上,零營運公司仍需報稅與審計,除非正式申請為不活動公司。
- 誤解二:不活動公司可永久免責。只要有任何交易發生,即喪失不活動資格,需恢復所有法定責任。
- 誤解三:不活動公司不需繳費。實際上仍需繳交商業登記證費用與維持公司基本架構。
八、特別決議範本(參考用)
本公司(公司名稱)於(日期)召開股東特別會議,通過以下決議: 「本公司確認自(指定日期)起,將不再進行任何會計交易,並申請成為《公司條例》第5條所定義之不活動公司。」 此決議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。
九、總結
申請成為不活動公司是一項實用的策略,能讓公司在暫停營運期間節省成本與行政負擔。然而,必須確保公司完全沒有會計交易,並依法完成申請程序。若未正式申請而誤以為可「零申報」,可能會面臨罰款與法律風險。
建議在申請前諮詢專業會計師或公司秘書,確保符合所有條件並正確提交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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